林黛玉的父母双亡之后,当时还未成年的 她就这样来到了外祖母的贾府生活。由于深受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临死前的嘱托加杠杆炒股吗,很多事情都要依靠贾母出面为她打理,自然也包括她长大成人之后的婚姻。
根据当时清朝的《大清律例》中规定:
“嫁娶皆有祖父母、父母主婚,祖父母、父母俱无者,从余亲主婚。”
这段话的意思就是,一个人的嫁娶应该由祖父母做主;若是祖父母不在了,则由父母做主。若是祖父母、父母都不在了,就由跟这个人关系比较密切的亲属做主。
剧中的林黛玉
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和母亲贾敏都已经去世,她也没有较为亲近的伯父、叔父和姑妈,更没有哥哥或姐姐。所以,林黛玉的这种情况,按照当时的《大清律例》中的条例,她的婚姻应该由其余属于尊长的近亲属做主。
关于哪些人才算是“其余属于尊长的近亲属”,
展开剩余90%朝廷官方给出了明确解释:
“余亲当尽伯叔父母、姑、兄姊、外祖父母。如无,则从余亲尊长。”
从中可以看出,只要林黛玉的外祖母贾母还活着,她的婚姻大事就应该由贾母做主。
古代时期的中国是一个以父系为家长主义的社会,论及亲属的远近首先是考虑父系这边的人,称为内亲,而母系这边的人则被视为外亲。
古代亲属图
唐代和宋代的时候,朝廷制度中并没有规定外祖父或外祖母的主婚权,即使祖父母或父母都不在了,也应该由伯父、叔父、姑妈和哥哥、姐姐等父系这边的尊长来做主。直到明代开始,外祖父或外祖母才正式被列入了主婚人之列,并写进了法律规定中,清代也一直都在延续这个规定。
其实,这一法律规定的改变是完全合乎情理的,也是不断完善的一个体现。如果完全遵循“父系亲属为重”的原则,那么林黛玉的婚事就应该由林如海同族的男性来做主,但她与这些人的关系远远不及贾母。
在阅读《红楼梦》的同时,有很多人就认为,王夫人并不想让贾宝玉迎娶林黛玉,更想让贾宝玉迎娶的人是薛宝钗,尽管贾宝玉与这两个女子都是表亲关系。
《红楼梦》虽然只是一部文学作品,但是里面所涉及的大家族的规矩,是完全符合当时的礼法的。即便是贾母去世了,贾宝玉的婚姻也轮不到王夫人来做主,而是应该由贾宝玉的父亲贾政做主。
在《红楼梦》的前八十回当中,关于贾宝玉婚姻的态度,贾政和王夫人并没有直接提起过这个事情。因为他们都非常懂得家庭的规矩,这时贾母还在世,贾宝玉的婚姻大事就应该由贾母做主。
在贾母的几个孙女和外孙女中,她最疼爱的一个当属林黛玉了。在第五十四回中写到:贾府庆贺元宵节燃放烟花的时候,发出了阵阵巨响,贾母知道林黛玉的身体柔弱,担心会吓到她,于是就把她搂在了怀里,活生生一个慈祥的外祖母形象。
林黛玉和贾宝玉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,可以说是青梅竹马。对于他们两个的未来,贾母的心里是怎么考虑的呢?是否有意让他们两个结婚呢?
《红楼梦》第二十九回讲述了这么一件事情,贾母带着全家的女眷和仆人来到清虚观,在和张道士聊天的过程中,张道士趁机对贾母说:“我在别人家看见了一个十五岁的小姐,生得很好,聪明智慧,门户也算是和贾府匹配,是否可以与贾宝玉撮合一下?”
贾母
贾母回答说:“上次有一个和尚说了,这孩子(贾宝玉)命里不应该结婚太早,等再长大一点儿再定吧!”
这也是贾母对于贾宝玉婚事的第一次表态,因为她非常迷信,和尚说不能过早结婚,那就说明现在还不能结婚。
张道士是荣国公在清虚观的一个替身道人,也是当时很有地位的一位道士,她与贾母的交情很深。但是,当他跟贾母提起贾宝玉的婚事时,贾母的回答似乎是在委婉地提示他:“这件事不用你操心了,我心里已经有主意了。”
林黛玉是贾府所有孩子中身体最弱的一个,而自古以来,长辈都是非常心疼身体最弱的孩子,这也是人之常情,更何况她还是一个孤儿。
贾府
而且,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在临终时将她托付给贾母,只要贾母还有一口气,都会尽职尽责把她照顾好,不能让她有一点点闪失。同时,林黛玉也是一个很懂礼数的孩子,又没有什么心机,长辈们没有理由不喜欢她。
在《红楼梦》第三十五回中,贾宝玉被父亲贾政管教了一顿之后正在养伤,薛姨妈和薛宝钗前来看望。看到懂事的薛宝钗,贾母说:“提起姊妹,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,千真万确从我们家四个女孩算起,全都不如宝钗丫头。”
贾母口中的“四个女孩”,指的就是迎春、探春、惜春和林黛玉。
由此可以看出,林黛玉虽然不是贾家的人,但贾母已经把她当作了贾府的女孩。
林黛玉和贾宝玉
《红楼梦》是中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,代表了古代文学作品的最高水准。同时,这也是一部写尽人情百态的经典创作,里面对人性的把握十分细腻。其中,贾母、王熙凤和薛宝钗的智商极高,她们都很懂得在不同场合说不同的话,也非常懂得照顾别人的感受。
贾母夸奖了薛宝钗,一方面是认可了薛宝钗的为人处世,另一方面也说明薛姨妈很会教育孩子。
但在贾宝玉婚姻的事情上,贾母认为还不到时候,她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出来的态度是非常谨慎的,绝对不会随随便便当着众人的面来说出自己的想法,以免引起旁人的争议。
或许,此时的贾母已经在有意安排让贾宝玉与林黛玉在一起了,王熙凤似乎看出了贾母的心思,所以才会在贾环恶意烫伤了贾宝玉的脸颊之后,拿林黛玉开玩笑地说:“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,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。”
贾母虽然打算让贾宝玉和林黛玉结婚,到还不到时候,一是因为这两个孩子年纪还小,二是这两个孩子都很不省心。贾宝玉不好好地念书,林黛玉身体很虚弱,所以他们的婚事不适合早办。
《红楼梦》第五十五回中,王熙凤和丫鬟平儿正在商量着如何缓解贾府的财政危机,王熙凤笑着说道:“我也考虑到了这里,倒也够了,宝玉和林妹妹他们两个一娶一嫁,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,老太太自有梯己(私人的积蓄)拿出来。”
王熙凤之所以多次说出这样的话,不仅仅是代表着她个人的意愿,而是她已经看出了贾母有意这样安排,可能是贾母已经提前给她透了话。
王熙凤与薛宝钗虽然是表姐妹,但她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却是十分微妙,两人互相不怎么待见。所以,在贾宝玉的婚事上面,王熙凤更愿意有一个林黛玉这样的弟媳妇,而不是薛宝钗这样的弟媳妇。
从另一个角度上来分析,林黛玉没什么心机,对家里的钱财没有什么概念。如果贾宝玉迎娶了她,她既不会收揽大权,也不会收揽钱财。这样一来,王熙凤还能继续替王夫人管着家财。
但是,一旦让贾宝玉娶了薛宝钗,这一切可就不好说了。薛宝钗在贾府的人缘不仅好,而且是一个非常精明的人,若是她成为了贾宝玉的妻子,王夫人可能就会让她管家,而轮不到王熙凤了。
虽然王熙凤对贾宝玉的婚事有着自己心里的小算盘,她担心薛宝钗的到来可能会影响她在贾府的地位。但是,通过她在这个事情的一再表态,若是没有贾母的表态,恐怕她也不敢随便说的。
俗话说“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”,更何况是这么大的一个贾府呢!
贾府
《红楼梦》第六十六回中,还讲述了关于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婚事。贾琏的仆人兴儿和尤二姐、尤三姐在一起闲聊时,就拿尤三姐和贾宝玉开起了玩笑,兴儿说:“若论模样行事为人,倒是一对好的,只是他已有了,只未露形,将来准时林姑娘定了的。因林姑娘多病,而且年纪都还小,故尚未及此。再过三二年,老太太便一开言,那时再无不准的了。”
通过兴儿的这番话中,间接说明了贾母已经把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婚事定下来了,只是时机还不成熟。
林黛玉来到贾府的时候,还带来了父亲林如海留下的巨额遗产,无论从亲情关系上,还是从法律道义上,贾母作为她的唯一监护人,都有义务为她挑选一门好的亲事。
林黛玉和贾宝玉
贾母的年纪已经将近八十岁高龄,自然是看尽了人情百态,她刻意让贾宝玉和林黛玉住得很近,两个孩子从小青梅竹马,逐渐都互相有了感情。因此,于情于理,贾母都不忍心将这两个孩子拆散。
而且,从家族的利益上来说,只有把林黛玉留在贾府,等到她出嫁时,就不用再给她准备嫁妆了。反而言之,若是把她嫁给别的家族,她的遗产问题就会在她出嫁的时候被提出来,毕竟她从父亲林如海手里继承了不少的财产。
林如海病重的时候,是贾琏送林黛玉前去接受遗嘱的,贾琏最清楚林如海托孤的整个过程,包括这批财产。
我们在阅读《红楼梦》的时候,很多人都会关心林黛玉最后的命运是怎么样的。从前八十回中的整体写作来看,作者曹雪芹一直都没有改变贾母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态度。
曹雪芹
而第八十回之后的《红楼梦》,就不是曹雪芹所写的了,续写《红楼梦》的作者显然是不希望贾宝玉和林黛玉在一起的,但为了和前面的剧情有所关联,索性就改写了一个“掉包计”,将薛宝钗与贾宝玉成婚了。
但是,这样的结局完全不符合曹雪芹笔下的人物性格,即使贾宝玉会这样任人摆布,而薛宝钗怎么会接受这样有失身份的安排呢!
关于《红楼梦》第八十回之后的内容,我们已经无法得知曹雪芹是怎样写的,但他的创作却不可能违背前面故事的逻辑,尤其是在人物性格上的特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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